第一条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学院主管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层次 | 奖学金等级 | 比例(%) | 标准(元)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8000 |
二等 | 20 | 5000 | |
三等 | 50 | 2000 |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30 | 10000 |
二等 | 70 | 5000 |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及基本申请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6.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
第四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
5.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五条 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或校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六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七条量化评分方法:
1.研一学生依据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加权×60%+复试总成绩×40%)依次排序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调剂生排在第一志愿生后。(入学成绩的计算办法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当年的计算办法为准)
2. 研二学生优先考察科研能力,按照发表论文情况依次排序推荐获奖学生。未发表论文的同学,按照专业规模以及主要学位课的不同,分为两组独立评奖,占剩余等次的名额。其中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为第第一组;光学、天体物理、无线电物理、课程与教学论为第二组。两组学生均按剩余人数比例分配各等级名额,根据《量化评分表》独立排名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其中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均按照《量化评分表》中的公式计算,第一组两门专业课为《高等量子力学》、《群论》。第二组两门专业课为各小专业的主要学位课(光学:《高等量子力学》、《激光原理》;天体:《星系天文学》、《恒星物理》;无线电:《高等量子力学》、《现代电路理论》;教法:《普通物理专题研究》、《中学物理教学论研究》)(以上课程的选择根据最新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为准,如有变化,由学术分委员会商定)
3. 研三学生优先考察科研能力,按照发表论文情况依次排序推荐获奖学生。未发表论文的同学,按照专业规模以及主要学位课的不同,分为两组独立评奖,占剩余等次的名额(分组方式与研二相同)。两组学生均按剩余人数比例分配各等级名额,根据《量化评分表》独立排名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其中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录取总成绩(加权后的百分制)×40%+第一学年成绩(按量化评分表中公式计算,换算成百分制,即得分最高者按100分计)×60%。
4.博一学生依据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加权×60%+复试总成绩×40%)依次排序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一年级的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学院名额)。(入学成绩的计算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当年的计算办法为准)
5.博二学生优先考察科研能力,按照发表论文情况依次排序推荐获奖学生。未发表论文的同学,根据《量化评分表》在年级内整体排名占剩余等次的名额。其中学习成绩按照博士第一学年公共课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
6.博三学生优先考察科研能力,按照发表论文情况依次排序推荐获奖学生。未发表论文的同学,根据《量化评分表》在年级内整体排名占剩余等次的名额。其中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录取总成绩(加权后的百分制)×40%+公共课成绩加权平均分×60%。
7.博四(从2018级开始,博士学制变为4年),按照发表论文情况依次排序推荐获奖学生。
第八条 如第一学年必修课挂科,研二评学业奖学金奖时取消资格,如研二补考通过,研三评奖时恢复资格,但计算成绩时按照70分计算。如研二补考未通过,研三评奖时取消资格。
第九条工作表现评分原则:
1.现实表现:班长2分、党支书1.5分、其他班委1分。
2.荣誉称号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共产党员2分。
附:
金沙以诚为本赢在信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一级 | 二级 | 测评内容 | 积分标准 | 积分 | 小计 | 备注 | |||
品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 |||||||
工 | 现实 | 研究生班干部,在班级及学院研究生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 0.5-2 | 职务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最高加分2分。 | |||||
荣誉 | 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8 | 不重复计算。不包括奖学金类、创新资助项目类、科技创新竞赛类获奖。 | ||||||
获市、厅级荣誉称号 | 4 | ||||||||
获校级荣誉称号 | 2 | ||||||||
学 | 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不低于70分) | 0-25 | 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 ||||||
成绩计算方法见下附公式 | |||||||||
科 | 科研 | 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 80 | ||||||
主持1项省(部委)级科研项目 | 24 | ||||||||
主持1项厅局级科研项目 | 16 | ||||||||
论文(博士限3篇,硕士限2篇) | PRL及以上水平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200 | 论文计分只计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金沙以诚为本赢在信誉),以论文正式发表或有校样为准(只有录用通知不算),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增刊和内刊。分数相同时,再按照JCR分区(标准一),以及文章影响度(标准二)排序。 | ||||||
物理评论系列或SCI(IF>=3)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50 | ||||||||
SCI(3>=IF>=2)收录的期刊 上发表1篇论文 | 25 | ||||||||
SCI(IF<2)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12 | ||||||||
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10 | ||||||||
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10 | ||||||||
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三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5 | ||||||||
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四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 3 | ||||||||
专著 | 出版社正式出版且质量较高、学术著作1部,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 12 | |||||||
专利 | 已授权发明专利 | 12 | 专利认定以专利证书为准,只计第一名 | ||||||
考核得分 | 排名 |
2.成绩计算公式:(a+b+c)/3*(25/d)
其中:a=(英语成绩-英语平均分); b=(高量-高量平均分);c=(群论成绩-群论平均分);d=所有参评人(a+b+c)/3得分的最高分。
未修群论高量课程的申请人以学术分委员会商定的本专业学位课替换。